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1-14 11:21) 点击:382 |
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财产分割范围: 1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、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。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 (1)一方的婚前财产; (2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 (3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 (4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 (5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1)工资、奖金; (2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 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 (4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; (5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