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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期限是如何规定的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2 11:32)    点击:329

医疗期限是如何规定的?

  劳动部发布的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(劳部发[1994]479),规定了医疗期限的具体标准,即:

  ()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,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;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。

  ()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,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;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;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;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;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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